請詳細比較台灣全民健康保險法和越南健康保險法,二者在"承保範圍"的不同

根據台灣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和越南《健康保險法》,以下是二者在承保範圍上的主要差異:

台灣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

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涵蓋以下項目:

  1. 重大傷病、分娩、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免自行負擔費用。
  2. 保險給付範圍包括疾病、傷害和生育事故時的醫療服務。
  3. 特定項目不在保險給付範圍內,如藥癮治療、美容外科手術、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、預防性手術、人工協助生殖技術、變性手術等。

越南《健康保險法》

越南的健康保險則涵蓋以下項目:

  1. 診療和康復,包括定期產檢和生產。
  2. 疾病篩查和早期診斷
  3. 轉診服務,包括緊急情況或住院期間的專業技術科室轉診。
  4. 健康保險福利,根據不同對象享受不同比例的費用支付,如部分對象100%費用由保險基金支付,其他對象支付95%或80%。

主要差異

  1. 涵蓋範圍的具體項目
  2. 費用支付比例
  3. 特定項目的免責

這些差異反映了兩國在健康保險政策上的不同側重點,台灣更注重排除不必要的醫療項目以控制成本,而越南則更強調基本醫療保障和康復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