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比較台灣的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(以下簡稱“台灣健保”)與越南的《健康保險法》(以下簡稱“越南健保”)時,可以從多個方面進行探討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差異點及詳細說明:
一、立法背景與目的
- 台灣健保:作為一項社會福利制度,旨在確保全民在面對疾病、傷害、生育等風險時,能夠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。該制度自1995年開始實施,主要法源依據為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。
- 越南健保:越南政府為了提高國民健康水平,減少因病致貧、因病返貧的現象,於近年來逐步推進健康保險制度。該制度的主要法源依據為《健康保險法》,但具體實施情況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有所不同。
二、保險範圍與對象
- 台灣健保:實行全民覆蓋,將在台灣設有戶籍者,除特殊情形外,均納入強制加保對象。保險對象包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,其中眷屬主要指無職業的配偶、直系血親尊親屬及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等。
- 越南健保:保險範圍通常覆蓋全國範圍內的公民和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。但具體的保險對象和範圍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有所不同。
三、保費繳納方式與金額
- 台灣健保:根據被保險人的身份分類,由不同的投保單位負責繳納保費。納保對象向投保單位申請加保後,每個月要繳交一定的保費。保費會上繳到健保局,而健保局會透過投保單位發給納保對象一張卡片,稱為「全民健康保險卡」。
- 越南健保:保費的繳納方式和金額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有所不同。一般來說,保費可能由個人、企業和政府共同承擔,具體比例可能根據政策調整。
四、醫療服務與報銷範圍
- 台灣健保:納保者在參與全民健保的醫療院所就醫時,可以只繳納部分的醫療費和藥物費。但並非每一種病症均可獲得健保的給付,如整形手術。具體是否給付及給付的額度由健保局訂定。
- 越南健保:醫療服務和報銷範圍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有所不同。一般來說,保險可能覆蓋基本醫療服務、藥物費用和部分特殊治療費用。但具體報銷範圍和比例可能根據政策調整。
五、監督管理機構
- 台灣健保:由官方的衛生福利部門下轄的中央健康保險署(簡稱健保署)負責辦理及管理。
- 越南健保:監督管理機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有所不同,但通常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監督和管理。
總之,台灣健保和越南健保在立法背景、保險範圍、保費繳納方式、醫療服務和監督管理機構等方面均存在差異。這些差異可能源於兩地不同的經濟、社會和文化背景以及政策導向。